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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落空間租借
申請場地注意事項:
1.申請者應於預定使用場地設施日期前10日,檢具下列書面資料向本中心申請。
2.場地每日使用時限以園區夜間燈光關閉時間為原則。
3.申請單位應妥善保管自有財物。有遭受財物損失,應由申請單位自行承擔,文創中心不負賠償責任。
4.園區戶外公共空間為木造建物,申請單位不得使用明火。
5.申請單位應於申請通過後7日內繳納保證金新台幣 1,000 元,於活動場復後退還,推廣活絡園區,目前不收取場地費。
6.聚落空間租借申請受理至113年2月28日止。
申請場地須檢附
陳情平台
陳情辦法:
水道頭文創聚落,
現為老屋重生新據點,
匯聚美食、手作、文史等特色店家,
嘉義縣第一個文創聚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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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續將會與您聯絡,謝謝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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